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
[10-31 10:56:11] 来源:http://www.88dzw.com 综合布线 阅读:8429次
文章摘要: 11.1.5设备间的一般照明,最低照明度标准应为150lx,规定照度的被照面,水平面照度指距地面0.8M处,垂直面照度指距地面14m处的规定。 11.2交接间 11.2.1确定干线通道和交接间的数目,应从所服务的可用楼层空间来考虑。如果在给定楼层所要服务的信息插座都在75m范围以内,宜采用单干线接线系统。凡超出这一范围的,可采用双通道或多个通道的干线系统,也可采用经过分支电缆与干线交接间相连接的二级交接间。 11.2.2干线交接间兼作设备间时,其面积不应小于10m2。干线交接间的面积为1.8m2时(1.2m*1.5m)可容纳端接200个工作区所需的连接硬件和其它设备。如果端接的工作区超过20
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,标签:综合布线系统,综合布线方案,http://www.88dzw.com11.1.5设备间的一般照明,最低照明度标准应为150lx,规定照度的被照面,水平面照度指距地面0.8M处,垂直面照度指距地面14m处的规定。
11.2 交接间
11.2.1确定干线通道和交接间的数目,应从所服务的可用楼层空间来考虑。如果在给定楼层所要服务的信息插座都在75m范围以内,宜采用单干线接线系统。凡超出这一范围的,可采用双通道或多个通道的干线系统,也可采用经过分支电缆与干线交接间相连接的二级交接间。
11.2.2干线交接间兼作设备间时,其面积不应小于10m2。干线交接间的面积为1.8m2时(1.2m*1.5m)可容纳端接200个工作区所需的连接硬件和其它设备。如果端接的工作区超过200个,则在该楼层增加1个或多个二级交接间,其设置要求宜符合表11.2.2的规定,或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。
表11.2.2交接间的设置表
工作区数量(个)
交接间数量和大小(个m2)
二级交接间数量和大小(个m2)
≤200
1-≥1.2*1.5
0
201~401
1-≥1.2*2.1
1-≥1.2*1.5
401~600
1-≥1.2*2.7
1-≥1.2*1.5
>600
2-≥1.2*1.7
见注
注:任何一个交接间最多可以支持二个二级交接间。
11.3 电缆
11.3.1配线子系统电缆在地板下安装方式,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地板下桥架布线法,蜂窝状地板布线法。高架(活动)地板布线法,地板下管道布线法等四种安装方式。
11.3.2配线子系统电缆宜穿钢管或沿金属电缆桥架敷设,并应选择最短捷的路径。
此条规定为适应防电磁干扰要求编写。
11.3.3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有电缆孔、管道、电缆竖井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,宜采用电缆孔方式。水平通道可选择管道方式或电缆桥架方式。
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有下列三种可供选择:
1电缆孔方式通常用一根或数根直径10cm的金属管预埋在地板内,金属管高出地坪2.5CM至5CM,也可直接在地板上预留一个大小适当的长方形孔洞。
2管道方式(包括管或暗管敷设);
3电缆竖井方式:在原有建筑物中开电缆井很费钱,且很难防火,如果在安装过程中没有采取措施去防止损坏楼板支撑件,则楼板的结构完整性将受到破坏。
干线子系统水平通道有如下两种选择:
1管道方式
管道对电缆起机械保护作用,很难重新布置,因而不大灵活,同时造价也高。
2电缆桥架方式
它们是由钢制部件组成。
11.3.4一根管子宜穿设一条综合布线电缆。管内穿放大对数电缆时,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宜为50~60%,弯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宜为40~50%。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时,截面利用率宜为25~30%。
4对对绞电缆不作为电缆处理,条文规定按截面利用率计算管子的尺寸。
11.3.5允许综合布线电缆、电缆电视电缆,火灾报警电缆,监控系统电缆合用金属电缆桥架,但与电缆电视电缆宜用金属隔板分开。
金属隔板分开是为防电磁干扰要求。
11.3.6建筑物内暗配线一般可采用塑料管或金属配线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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